公司过年强制放假但拒绝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单位停工、停产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强制放假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公司若因经营需要安排员工放假,应提前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确保在假期期间支付正常工资。若未支付工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差额。
为保障自身权益,员工应保留与公司沟通的记录,明确放假的性质和工资支付安排,以便日后**。建议员工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