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原单位要求提走档案,核心处理方式分为两类:有接收单位则转入新存档机构,无接收单位可暂存原单位或转入人才中心。 关键在于确保档案流转安全合规,避免自提导致“死档”,影响退休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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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接收单位的情况
若新单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如国企/事业单位),直接开具调档函至原单位,通过机要通道公对公转递。私企或无权限单位需将档案转入工作地或户籍地人才中心,需提供离职证明及新劳动合同办理托管。 -
暂无接收单位的处理
可与原单位协商短期暂存(通常有期限限制),或主动将档案转入户籍地人才中心。需注意原单位若为私企/外企,档案通常已托管在人才中心,无需额外操作。 -
异地或特殊场景
异地调档需持现单位劳动合同、调档函等材料至原单位所在地办理;自主创业或留学需将档案转入户籍地人才中心或留学服务中心,确保后续可追溯。
提示:档案转移需通过正规渠道,拒绝个人携带。若原单位拒绝配合或档案遗失,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补办。定期确认档案存放状态,避免因管理疏漏影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