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学生档案转到本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转学或就业调动两种途径,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转学转入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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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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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向原就读学校提交转学申请,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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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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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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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教育主管部门转学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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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编学号(高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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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考成绩证明(外省转入需省级机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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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学籍转移
- 转学审批通过后,持接收学校接收函到原就读学校办理学籍转出手续,档案通过机要渠道转递至接收学校
二、就业调动转入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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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接收单位
- 通过原单位或现单位开具《调档函》,明确标注接收单位为本地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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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档案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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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调档函》寄至原档案存放地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通过机要形式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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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申请暂留学校保管2年(未就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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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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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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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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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个人携带档案,必须通过机要渠道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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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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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 :需通过北京留服中心线上办理转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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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读生 :需符合借读条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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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 转学或就业调动需在每学期开学前集中办理
四、法律依据
档案转移需符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以上流程和材料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提前联系接收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