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登记表丢失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具体需根据毕业院校类型(如普通高校、自考等)选择对应方式: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丢失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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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遗失证明
需到原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开具《毕业生登记表遗失证明》,并注明丢失原因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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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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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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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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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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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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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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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空表并填写
携带材料至原辅导员处申领空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字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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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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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导员签字并写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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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领导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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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处盖章(需提前申请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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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存档
补办好的登记表密封后,与原档案材料一同提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二、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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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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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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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复印件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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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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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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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携带材料至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提交申请并补办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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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学校或考试院的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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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学历认证,需以补办后的材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