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原保管单位开具
档案遗失证明的开具及补办流程如下:
一、开具遗失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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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原保管单位
根据档案类型(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联系毕业院校(学籍档案)或原工作单位(人事档案)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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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申请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档案遗失情况说明、可能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报警证明、单位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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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证明内容
证明需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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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人姓名、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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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时间、地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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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救措施及声明(如不再要求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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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与盖章
单位需核实情况后,在证明上加盖公章。
二、补办档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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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根据档案类型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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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档案:成绩单、录取花名册、毕业生登记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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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工资验封卡、招工录用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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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将材料提交至原保管单位(学校或单位),填写补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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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补全
单位审核通过后,补全缺失材料并重新密封档案袋,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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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托管
补办后的档案需交至学校、户籍地人才市场或原单位指定机构托管。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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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建议发现遗失后30日内申请,避免影响后续就业或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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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档案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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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若涉及劳动纠纷,可咨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专业帮助。
通过以上步骤,可系统补办档案遗失证明并恢复档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