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账务处理的核心是按月分摊资产成本至受益部门,关键操作包括:选择折旧方法(如直线法、加速折旧法)、按部门归属计入对应科目(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通过“累计折旧”科目反映价值损耗。以下分点详解处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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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规则
计提折旧时,借方根据固定资产用途选择科目:生产部门用“制造费用”,管理部门用“管理费用”,销售部门用“销售费用”,出租资产用“其他业务成本”;贷方统一记“累计折旧”。例如:生产设备折旧分录为: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
折旧方法选择
- 直线法:年均分摊,公式为,适合价值稳定的资产(如房屋)。
- 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前期多折,适合技术更新快的设备,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公式为。
- 工作量法:按实际使用量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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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新增/减少资产:当月新增资产次月计提,当月减少资产当月仍计提。
- 已提足折旧:资产继续使用时停止计提,报废时不补提。
- 改造中资产:暂停折旧,转入“在建工程”科目。
提示:企业需根据资产类型、税务要求(如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选择合规方法,确保财务报表准确。定期复核折旧政策,避免利润失真或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