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账簿资料清单是税务检查人员在依法调取企业账簿资料时使用的正式文书,其核心要素和流程如下:
一、基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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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主体
包含被查对象名称、页码、资料页序、数量及号目、备注(如资料来源、提前退还说明)等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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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需税务检查人员、企业经办人双方签字,并由税务机关盖章确认。
二、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设置,确保调取程序的合法性。
三、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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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时填写
税务检查人员填写清单并签章,注明调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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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时核对
被查对象清点资料后确认无误,双方签字并注明退还时间,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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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栏可补充说明资料的特殊情况(如部分提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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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仅限税务检查中的调取与退还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