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基本工资作为绩效工资计算基准是否合法,取决于劳动合同约定、薪资结构及绩效考核制度的合规性。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绩效工资独立于基本工资,或地方法规有特殊规定,则可能构成违法;反之,若双方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则可能合法。关键点在于:① 薪资结构是否透明;② 绩效考核制度是否合理;③ 是否保障员工实际收入不低于法定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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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优先
绩效工资的合法性首先取决于劳动合同条款。若合同中明确绩效工资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且员工签字确认,通常视为双方自愿约定。但若合同约定绩效为固定金额或独立核算,企业单方改为按基本工资折算,则涉嫌违约。 -
不得变相降低法定工资
企业需确保员工实际到手工资(基本工资+绩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若基本工资为2000元(等于最低工资),绩效按50%比例浮动,则员工最低月薪仍为2000元,此举合法;但若绩效扣减后实发工资低于2000元,则违法。 -
绩效考核制度需合规
绩效扣减必须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且制度需经过民主程序(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公示。若企业随意以“绩效不合格”为由扣减基本工资,或未提供考核依据,可能被认定为克扣工资。 -
地区性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绩效工资占比有具体要求。例如,某些地区规定绩效工资不得超过总收入的30%,或要求基本工资占比不低于70%。企业需遵循所在地劳动法规调整薪资结构。
企业以基本工资为绩效基准并非绝对违法,但必须满足合同约定透明、考核程序规范、收入达标三大前提。员工若遇争议,可对比劳动合同、保留工资条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