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若第一套房为全款购买且拟购第二套房所在区县无其他住房,则第二套房可认定为首套房。关键亮点包括:① 区县独立核查政策(仅核查拟购区房产);② 出租备案豁免(已出租住房不计入套数);③ 多孩家庭优待(同一区购二套也可享首套政策)。以下是具体分析:
-
商业**认定标准
根据2024年9月新政,银行仅核查拟购住房所在区县的房产情况。例如,全款购房者在渝中区有房,但拟在江北区购房且该区无房,则江北区房产按首套房政策执行,首付最低15%、利率3.2%。若已出租首套房并备案,则全市范围内再购房均可豁免套数计算。 -
公积金**差异
公积金中心采用“认房又认贷”标准,需同时满足拟购区无房且无未结清公积金**。全款首套房不影响公积金首套资格,但若曾用公积金**(即使已结清)或拟购区有房,则二套按首付20%、利率3.325%执行。 -
税务与特殊情形
税务部门仅核查家庭名下重庆全域商品房数量,全款首套房需计入。但多孩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二套时,可突破区域限制享受首套契税优惠(1%-1.5%)。通过“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换购,也可能降低实际成本。
总结:重庆首套房认定以区域核查为核心,全款首套不影响二套资格,但需结合**类型、出租备案及家庭结构综合判断。建议购房前通过住建部门或银行确认具体套数证明,以最大化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