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转公积金**需满足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原商贷还款满12个月且无逾期、房产已取得产权证、银行同意提前结清等核心条件,并需准备身份证、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商贷合同等材料,通过“结清转贷”或“顺位抵押”两种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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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 公积金缴存要求:申请人需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部分城市要求双缴存职工需满12个月。
- 商贷还款记录:原商业**需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且近12个月无逾期记录。
- 房产产权明晰:所购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其他抵押、查封或权利限制。
- 银行同意结清:原商贷银行需同意提前结清**,并配合办理顺位抵押或解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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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结清转贷:自筹资金先结清商贷,解除抵押后重新申请公积金**,需在公积金审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顺位抵押:无需提前结清商贷,由公积金中心作为第二抵押权人,直接放款至银行结清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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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购房合同或产权证、商贷借款合同、还款流水及余额证明。
- 异地缴存者需提供缴存证明,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托收账户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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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与期限
- **额度不超过商贷剩余本金,且需扣除曾提取的公积金金额(如适用)。
- 期限最长30年,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二手房**年限加房龄不超过40年。
提示: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建议提前咨询公积金中心并预约办理,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流程不熟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