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资料收集、归档、保管及销毁的核心制度,其核心在于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安全性,同时兼顾电子化转型与合规销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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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范围与分类
会计档案涵盖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类(总账、明细账)、财务报告(月/季/年报)及其他辅助资料(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需按业务类型和时间顺序分类编号,电子档案需满足防篡改、可追溯等技术条件。 -
保管要求与期限
纸质档案需存放于防火、防潮的专用场所,电子档案需定期备份并加密。保管期限分永久、30年、10年三类,例如年度财务报告永久保存,银行对账单保存10年。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凭证不得销毁。 -
电子化管理规范
电子会计档案需满足六项条件:来源真实、系统兼容、防篡改措施、备份制度等。外部接收的电子资料需附合规电子签名。 -
销毁流程与监督
销毁需编制清册,经单位负责人、档案及会计部门联合审批,由双方监销。电子档案销毁需信息部门参与,销毁记录永久留存。
企业需定期审查档案管理制度,结合技术升级与法规变动动态调整,以平衡效率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