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于 2015年制定 ,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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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时间
该办法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于2015年12月11日联合修订通过,并于同年12月11日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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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新版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1998年颁布的旧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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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背景与内容
修订旨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信息化需求,新增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并延长了会计档案(如凭证、账簿等)的最低保管期限至30年。
新版办法的制定时间为2015年12月,实施时间为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