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综合相关规范及地方性通告,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商品条码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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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后,方可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集团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需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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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提交《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等材料,编码分支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审核通过后由编码中心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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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行为
未获核准注册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及对应条码。
二、商品条码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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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维护
使用单位需确保商品条码与产品信息准确对应,及时更新《系统成员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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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要求
委托加工产品时,必须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条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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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标准
设计条码需符合《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等国家标准。
三、条码查验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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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者责任
进货时需查验《系统成员证书》或扫码验证条码信息,发现违法条码应拒绝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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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处罚
未正确使用或非法使用条码的,将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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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管理 :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需在到期前3个月办理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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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适用性 :贵州省等地市场监管局可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以上细则综合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及地方性通告,适用于商品流通、电子商务等领域,旨在规范条码使用,保障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