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发票报销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规,轻则导致费用无法税前扣除、多缴税款,重则被认定为偷税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核心风险包括:必须取得合法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否则企业有权拒收)、税务稽查时需补税并缴纳滞纳金(最高5倍罚款)、增值税进项无法抵扣(增加税负)以及财务核算失真(引发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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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办法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现行法规,所有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必须取得发票,且发票需填写完整、加盖专用章。无票报销属于“不符合规定的财务凭证”,企业若接受此类报销,将连带承担法律责任,例如被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或处以未缴税款1倍以下罚款。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制
无发票的支出在汇算清缴时需纳税调增,直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即使提供收据、合同等替代凭证,仅小额零星交易(单次≤500元)可能被认可,大额支出仍需发票方可抵扣。 -
偷税行为的认定风险
若企业通过无票报销虚增成本、少列收入,可能触发《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偷税条款。典型案例中,企业因未取得房租发票导致他人少缴税款,被追缴并罚款82万元。 -
内控与财务合规隐患
长期无票报销易导致账实不符,费用挂账“其他应收款”可能被视同借款,需补缴利息收入税款。虚开发票、两套账等衍生风险可能引发刑事追责。
提示:真实支出应优先补开发票,特殊情况需留存付款记录、验收单等证据链,并通过内部审批流程说明原因。企业需定期培训员工索票意识,从源头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