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品安全法148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若生产经营者存在主观过错,消费者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偿。

一、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

  1. 消费者可选择赔偿对象: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消费者均有权要求赔偿。
  2. 首负责任制:无论责任归属,接到赔偿要求的主体需先行赔付,不得推诿。赔偿后,可向实际责任方追偿。

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1. 明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若明知食品存在问题仍销售,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2. 赔偿金额标准
    • 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消费者可要求支付食品价款的十倍赔偿,或因损害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三倍赔偿。
    • 最低赔偿金额1000元:若上述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支付。

三、例外情形

  1. 标签瑕疵不构成赔偿理由: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生产经营者无需支付赔偿金。

四、对消费者和行业的影响

  1. 保护消费者权益:该条款为消费者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强化了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保障。
  2. 倒逼企业提升质量:高额的惩罚性赔偿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更加重视产品质量,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总结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通过明确赔偿标准和责任主体,为消费者**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也对企业形成了强有力的约束,进一步推动了食品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消费者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可依据此条款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最新食品安全法148条内容》系辅导客考试网原创,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合作方转载必需注明出处:https://www.fudaoke.com/exam/2757598.html

相关推荐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的内容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生产者和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并特别指出,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这一条款旨在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确保食品安全,并促使生产者和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 1.责任主体与赔偿范围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明确了责任主体包括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2025-05-08 资格考试

国家食品安全法148条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规定,主要涉及食品安全责任赔偿机制。以下是核心要点: 赔偿主体与责任承担 消费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损,可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生产者或经营者需承担 首负责任制 ,先行赔付后有权追偿责任方(生产者或经营者)。 惩罚性赔偿标准 生产者或经营者若存在故意生产/销售缺陷食品行为,消费者可要求支付 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 的赔偿金。

2025-05-08 资格考试

中国人民食品安全法148条

​​《食品安全法 》第148条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条款,明确规定了生产者与经营者的首负责任、惩罚性赔偿标准(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及最低赔偿1000元规则,尤其针对“明知不符合安全标准仍生产或销售”的严苛追责。​ ​ ​​首负责任与赔偿原则​ ​ 消费者因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受损时,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索赔,且责任方需先行赔付,不得推诿。例如,若食品售价20元,即使十倍赔偿仅200元

2025-05-08 资格考试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明细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明细主要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和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赔偿权利 :根据该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这一条款明确了消费者的赔偿权利,并拓宽了其**途径。 惩罚性赔偿 :除了赔偿损失外,消费者还有权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2025-05-08 资格考试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赔偿标准如下: 一、基本赔偿原则 直接损失赔偿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赔偿范围包括购买食品所支付的价款、因食用该食品导致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 惩罚性赔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 十倍或损失三倍 的赔偿金;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 1000元

2025-05-08 资格考试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原文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因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受损时的双重索赔权(向生产者或经营者)和惩罚性赔偿机制(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最低一千元),同时确立首负责任制以保障消费者权益高效落实。​ ​ ​​首负责任制与追偿机制​ ​ 消费者可向经营者或生产者任意一方索赔,被请求方必须先行赔付且不得推诿,后续再根据责任归属内部追偿。这一设计避免了责任推诿,确保消费者快速获得救济。

2025-05-08 资格考试

食品安全法148条赔偿需要提供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消费者主张赔偿需提供以下证据: 一、基本赔偿要求 购买凭证 :如发票、收据等能证明购买行为的文件; 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 :需提供检测报告、政府通报或权威机构认定文件; 消费者受到损害 :包括人身损害(如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和财产损失(如购买价格凭证)。 二、特殊情形补充 人身损害 :除上述证据外,还需提供医疗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等;

2025-05-08 资格考试

食品法第148条赔偿标准

食品法第148条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因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受损时的赔偿权利,包括损失赔偿及惩罚性赔偿(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最低1000元 ),但标签瑕疵等不影响安全的情形除外。 赔偿主体与范围 消费者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索赔,包括实际损失和惩罚性赔偿。若经营者明知食品不合格仍销售,需承担更高责任,但能证明非“明知”时可免除惩罚性赔偿,仅承担普通赔偿。 惩罚性赔偿标准 赔偿金额按价款十倍 或损失三倍

2025-05-08 资格考试

食品法第148条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为支付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1. 赔偿金额与标准 消费者可获得的赔偿金额包括支付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但若计算结果低于1000元,则赔偿金额最低为1000元。 2. 责任主体 消费者可以选择向食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提出赔偿要求

2025-05-08 资格考试

食品安全保护法第148条内容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了消费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的赔偿权利及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承担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赔偿权利与标准 赔偿主体 消费者既可以向食品经营者索赔,也可以向生产者索赔。经营者需承担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后有权追偿生产者或经营者。2. 赔偿标准 可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金; 若增加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支付。 食品标签

2025-05-08 资格考试

食品安全法第71条规定是什么

发生事故需立即处置并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事故处置与报告义务 事故单位应急措施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控制危害范围。 及时报告要求 事故发生单位需在2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也需同时报告; 农业、质量监督、工商

2025-05-08 资格考试

安全生产法41条规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风险分级管控 生产经营单位需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过技术、管理手段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隐患排查记录需如实保存,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重大隐患需向监管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教育与告知 企业应教育

2025-05-08 资格考试

食品安全法第71条违法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71条明确禁止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违者将面临没收、罚款等处罚,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该条款的核心在于保障食品信息的真实性,避免消费者因误导性标签而权益受损。以下是具体分析: ​​违法情形​ ​:包括标签标注的执行标准已废止、生产许可证号或地址与实际情况不符等。例如,某企业使用印有虚假信息的包材包装速冻鸡爪,即便未销售,仍构成违法。 ​​处罚措施​ ​:根据情节轻重

2025-05-08 资格考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明确规定了三类与毒品原植物相关的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非法种植罂粟等少量毒品原植物、非法交易或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种子或幼苗、非法运输或使用少量罂粟壳。​ ​ 违法行为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若非法种植罂粟在成熟前自行铲除,可免于处罚。​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

2025-05-08 资格考试

交通法规第7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主要涉及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及举报奖励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心规定 逃逸处罚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情节,对肇事者处以警告、罚款、扣留/吊销驾驶证、拘留等处罚。 举报奖励 事故现场目击人员或其他知情人员举报逃逸行为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补充说明 适用范围

2025-05-08 资格考试

《公司法》第71条

《公司法》第71条主要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程序与权利,具体规定如下: 一、核心内容 股东内部转让 股东之间可自由转让股权,不受限制。 股东对外转让 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30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 转让方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保障其优先购买权。 若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的股东需购买该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优先购买权按同等条件行使,若存在多个主张者

2025-05-08 资格考试

交通法71条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事故逃逸举报义务 举报主体 :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如过往行人、车辆驾驶人等)及其他知情人员(如修理厂工人等)需举报逃逸车辆及肇事人信息。 举报内容 :提供逃逸者特征、方向及事故情况,或报告肇事车辆、人员去向。 奖励机制 :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物质及精神奖励。 二、事故处理流程 责任认定

2025-05-08 资格考试

《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68条规定了什么? 《安全生产法》第68条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这条法规强调了企业在事故发生时的责任和义务,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1. 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025-05-08 资格考试

《安全生产法》第94条

**《安全生产法》第94条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停产整顿、撤职甚至终身禁业等严厉处罚,**旨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守住安全生产“红线”。 核心处罚措施 未履职的负责人先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5万元罚款;逾期不改的,罚款升至5万-10万元,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若因失职导致事故,直接撤职;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担任同类职务

2025-05-08 资格考试

《安全生产法》第4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7条规定如下: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该条款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事故中的责任,包括立即组织抢救、坚守岗位配合调查等义务。 补充说明: 事故处理义务 负责人需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抢救程序,不得擅离职守,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2025-05-08 资格考试
查看更多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