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赔偿。赔偿金额为支付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但最低不少于1000元。
1. 赔偿金额与标准
- 消费者可获得的赔偿金额包括支付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但若计算结果低于1000元,则赔偿金额最低为1000元。
2. 责任主体
- 消费者可以选择向食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提出赔偿要求,责任主体需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明知”的认定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经营者只有在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下才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明知”的认定是判断责任的重要依据。
4. 适用场景
- 此条款适用于消费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遭受损害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食品中存在异物、食品变质或含有违禁成分等。
总结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通过明确赔偿金额和责任主体,为消费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留意食品质量,如遇问题,可依据此条款向相关责任方索赔,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