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按年度进行的,每年都可以享受,但要注意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每年可定额扣除4800元;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当年可一次性扣除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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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全年48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
-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当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无需分摊到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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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需在学信网可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符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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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继续教育信息,系统自动计算可扣除金额。
- 若年中开始继续教育,按实际受教育月份计算当年可扣除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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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同一学历(学位)跨年度教育的,需分年度申报扣除。
-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仅限证书颁发当年,逾期不可补扣。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持续性的税收优惠,合理利用能有效减轻个税负担。建议纳税人保存好缴费凭证、录取通知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备税务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