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的继续教育支出,需区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分别按每月400元(最长48个月)或当年3600元定额扣除。 关键点包括:中国境内教育才可扣除、同一学历扣除期不超4年、职业资格需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父母可代子女扣除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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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填报要点
接受大专至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纳税人,需在个人所得税APP中选择“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填写入学和毕业时间(系统自动校验48个月上限)。夜大、函授、自考等学籍/考籍被教育部认可的也可申报。若中途休学或寒暑假,扣除期连续计算。 -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填报限制
仅限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需在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如教师资格证、注册会计师证)。填报时需上传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信息,并留存备查。国外证书、兴趣类培训不符合条件。 -
叠加扣除与主体选择
若同年同时符合学历和职业资格教育,可叠加扣除8400元(4800+3600)。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可由父母或本人扣除,但职业资格教育仅限本人扣除。境外教育支出不可申报。 -
操作流程提示
通过个税APP“专项附加扣除”模块,选择扣除年度后填写教育类型、阶段及时间。若通过单位按月扣除,需提交扣缴义务人信息;自行申报则需在年度汇算时填报。重复申报或超范围填写将导致审核失败。
填报前务必核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及教育形式合规性,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信息错误影响退税。 政策明确排除国外教育、非目录证书及兴趣培训,精准匹配条件才能顺利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