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继续教育专项扣除标准如下:
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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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每月400元,全年累计最多4800元(400元/月×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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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期限 :同一学历(学位)教育最长不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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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可由纳税人本人或父母(仅限本科及以下学历)扣除。
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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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取得证书当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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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包括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如电工证)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如注册会计师证),需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
三、叠加扣除规则
- 同一年度内,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但可叠加计算年度最高扣除额8400元(4800元+3600元)。
四、申报流程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中选择“继续教育”模块,填写教育阶段、证书信息等即可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