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继续教育报税是按年度自行申报的。纳税人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申报扣除。关键点包括:符合规定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或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每年最高可扣除4800元或3600元,且需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分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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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在年度汇算清缴期(次年3-6月)申报,不可按月或按次抵扣。 -
扣除标准
-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全年4800元),最长扣除48个月。
-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当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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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学历教育需在中国境内学校或教育部认可的境外机构进行;
- 职业资格证书需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如教师资格证、注册会计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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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时,需填写教育类型、入学时间、证书编号(职业资格类)等信息,并留存缴费凭证、录取通知书或证书备查。 -
注意事项
-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子女的继续教育支出均可申报,但不得重复扣除。
总结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自行完成年度申报,合理利用政策可减轻税负。建议提前整理证明材料,避免汇算时遗漏。若中途就业或教育中断,仍需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时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