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48个月是指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最长期限,涵盖入学当月至结束当月(含休学、寒暑假),但同一学历阶段累计不得超过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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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与条件
仅限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主体可以是纳税人本人或其父母(子女教育扣除),但同一教育事项不可重复申报。技能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适用48个月限制,按证书取得当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 -
时间计算规则
48个月从入学当月连续计算,包括保留学籍的休学期、学校安排的寒暑假。若中途更换专业或学校,同一学历层次的继续教育时间合并计算,总时长仍受48个月限制。 -
政策意义与注意事项
该政策旨在减轻在职人员提升学历的负担,但需注意:非学历教育(如培训课程)不适用;跨学历层次(如专科升本科)可分别计算扣除期限;超48个月后即使未毕业也无法继续享受扣除。
合理利用继续教育扣除可有效降低个税税负,建议提前规划学习周期,确保在期限内完成学业并留存入学证明、缴费凭证等材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