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的房子是否算首套房,主要取决于房产登记情况和当地政策。关键点在于:1)若拆迁房已办理产权登记且在你名下,则会计入家庭住房套数;2)部分城市对拆迁安置房有特殊认定规则,可能不计入首套资格;3)**认定标准与房产登记认定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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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是核心判定依据
如果拆迁安置房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并登记为你或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房管部门在查询住房套数时会将其纳入统计。此时再购房通常会被认定为二套房。但若安置房仅签订补偿协议未完成过户,则可能暂不影响首套资格。 -
地方政策存在特殊豁免情况
一些城市为保障拆迁群体权益,规定"拆一还一"的安置房不占用首套房名额。例如上海、杭州等地的部分区域,满足条件的拆迁户凭安置协议购房时,仍可享受首套房利率和首付比例。 -
**与税费认定标准不同
银行房贷审核以家庭实际持有房产数量为准,即使安置房未办证,若拆迁协议已明确产权归属,部分银行仍会视为已有房产。而契税优惠的"首套房"认定可能更宽松,需以税务部门解释为准。 -
特殊情况处理建议
- 拆迁房为集体产权或限售状态:多数城市不计入套数
- 拆迁房登记在父母名下:子女购房可能仍算首套
- 拆迁后人均面积低于标准:部分城市允许按首套政策购房
建议购房前携带拆迁协议、产权证明等材料,向当地房管部门和**银行双重确认。政策细节可能随楼市调控变化,需以最新执行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