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的房子产权性质多样,主要分为商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和共有产权房四大类,具体类型由拆迁政策、土地性质及补偿协议决定。商品房产权完整可自由交易,安置房需满足条件后方可上市,经济适用房和共有产权房则受政策限制较多。
- 商品房:通过货币补偿或直接置换获得,产权清晰且无交易限制,与普通商品房无异。适用于市场化拆迁项目,被拆迁人可自由处置房产。
- 安置房:政府为安置被拆迁人建造,产权明确但通常需等待5年或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才能上市交易。部分安置房可能转为经济适用房性质。
- 经济适用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产权有限制,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居住满5年)并补缴差价方可交易。
- 共有产权房:政府与被拆迁人按比例共有产权,使用权归个人,但转让需政府同意,常见于特定地区试点项目。
拆迁房产权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协议具体确认,建议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并保留相关文件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