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人头分安置房的分割方式需根据房屋性质和权属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按人头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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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配依据
通常以拆迁时在册的户口为基准,外嫁女可能按村规民约调整。若涉及离婚,需结合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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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影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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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 :若安置房是婚后基于双方人头分配且无特殊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优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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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 :若安置房明确归一方所有(如婚前财产或基于特定家庭成员权益分配),则不参与离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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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分割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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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优先
夫妻双方可就安置房分割达成协议,协议内容需符合《民法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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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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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分割 :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实际价值、居住情况、双方贡献等因素,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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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共同财产处理 :若安置房属于个人财产,直接归原所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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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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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优先 :若拆迁时已有明确分配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优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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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如一方非被安置对象但实际使用房屋,可能获得相应补偿。
建议根据具体案例咨询专业律师,结合拆迁协议、房屋权属等细节确定分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