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
拆迁房按人头分配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且以家庭为单位分配
若拆迁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且分配依据是以家庭整体(如按人头)而非特定个人,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
拆迁补偿款属于共同财产
即使拆迁房本身可能被拆迁,但若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按人口分配的安置款),则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二、拆迁房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
-
婚前财产或明确归个人
若拆迁房为婚前财产,或拆迁时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则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
基于个人人口因素且无共同贡献
若拆迁房仅因一方人口因素(如独生子女、老年人口等)获得,且无其他共同贡献,则该房产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三、特殊情形处理
-
被安置人口权益的认定
若一方因户籍人口数量获得拆迁利益(如独生子女、无劳动能力者),且未实际取得权益,需提供证据主张应得份额,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
补偿方式的影响
若拆迁采用货币补偿,补偿款直接归个人所有;若为产权调换,则需根据原房屋价值与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进行分配。
四、争议解决途径
-
协商 :双方可就财产分割比例达成一致。
-
诉讼 :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依据财产来源、贡献大小、居住情况等因素判决。
总结 :拆迁房按人头分配的离婚财产分割需结合取得时间、分配依据及夫妻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建议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如拆迁协议、户籍证明等),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