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离职员工补缴社保的账务处理需分情况操作:若补缴当期未缴部分,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并支付银行存款;若补缴历史年度社保,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追溯,并调整企业所得税。关键点包括:明确单位与个人承担比例、区分当期与跨期补缴、保留完整凭证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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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补缴处理
补缴离职员工当期漏缴的社保时,单位部分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个人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并计入“其他应付款”,最终合并支付:- 单位部分: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贷:银行存款。
- 个人部分:先扣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社保费),再与单位部分一并支付(借:其他应付款—社保费、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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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年度补缴处理
补缴以前年度社保需追溯调整损益,单位部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并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计提: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
- 支付: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
- 结转: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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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与凭证管理
- 税务处理:补缴的社保费用需在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中专项申报,滞纳金不可全额税前扣除。
- 凭证留存:需保存补缴申请表、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材料,确保账务合规可查。
提示:实际操作中需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如小企业准则简化处理)和当地社保政策,建议咨询专业财务或税务人员以避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