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社保的会计分录需根据是否通过工资代扣及是否执行新会计准则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分录基础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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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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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部分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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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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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纳社保
-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个人),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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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工资时扣缴个税及社保
-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实发数)
二、关键要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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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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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需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不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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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工资代扣时,需同时减少“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和“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2. 新会计准则与旧准则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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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个人社保费用与工资合并核算,无需单独设立“其他应收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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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准则需通过“其他应收款”区分单位和个人部分。3. 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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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或个体工商户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时,可简化为: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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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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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扣代缴时,社保费用由企业承担,个人仅需支付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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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需结合企业实际政策及当地税务规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