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以前欠缴的社保分录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追溯核算,确保财务报表准确反映历史成本,同时区分单位与个人承担部分,并注意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 确认补缴金额:明确需补缴的社保总额,包括单位部分(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和个人代扣部分。
- 计提分录:
- 单位部分:借记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 - 个人部分:通过
其他应收款——员工社保
挂账,后续从工资扣回。
- 单位部分:借记
- 支付补缴款项:
- 合并支付:借记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和其他应收款——员工社保(个人部分)
,贷记银行存款
。
- 合并支付:借记
- 收回员工承担部分:若从工资扣除,借记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记其他应收款——员工社保
。 - 损益结转:期末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若涉及所得税调整,需同步冲减应交税费。
提示:小企业会计准则可简化处理,直接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跨年度补缴需专项税务申报,滞纳金不得税前全额扣除。务必留存工资凭证、补缴申请等材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