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部门
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一、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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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材料,需包含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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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部门投诉
拨打12333热线或登录当地社保部门官网举报,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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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投诉
若涉及社保缴费纠纷,可向当地税务部门投诉,提供工资流水、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
二、投诉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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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银行流水、个税缴纳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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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投诉时)、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等。
三、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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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
需先通过仲裁或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取得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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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阶段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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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前 :向社保或税务部门投诉,要求责令限期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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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 :若公司仍不补缴,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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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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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社保欠缴超过1个月的,建议优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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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 :投诉前需收集并固定好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丢失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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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通过以上途径,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