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不给上社保可以依法**,具体流程和法律依据如下:
一、**途径
-
协商与投诉
-
首先尝试与公司协商,要求补缴社保;协商无果后,可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或社保局投诉举报,要求查处违法行为。
-
通过12333热线可匿名举报,举报有功者将获奖励。
-
-
劳动仲裁
-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查询记录等证据后,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如因未缴社保解除劳动合同)。
-
仲裁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
法院起诉
-
若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诉讼前需确保已履行仲裁前置程序。
-
二、法律依据
-
强制性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
赔偿标准 :若因未缴社保导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
三、注意事项
-
时效性 :仲裁时效为1年,起诉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证据准备 :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欠缴记录等,以支持仲裁或诉讼主张。
建议优先通过劳动仲裁解决,诉讼成本较高且耗时长。若公司拒绝履行义务,可联合社保局申请强制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