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与社保基数不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关键点在于:用人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且仲裁时效为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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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社保基数。若故意降低缴费基数(如按最低标准缴纳),导致劳动者养老金、医保报销等待遇受损,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差额并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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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径分三步:
- 协商优先:与公司沟通,要求按实际工资调整基数并补缴;
- 行政投诉:若协商无果,向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行政机关责令整改;
- 仲裁或诉讼:对投诉结果不满或公司拒不执行,可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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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准备是关键: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实际工资与基数差异。例如,工资流水显示月薪1万元,但社保基数仅按5000元缴纳,即可作为核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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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差异需注意:部分地区(如北京)明确“险种齐全但基数不足”不直接支持经济补偿,而深圳、天津则可能支持。建议提前了解当地判例或政策。
总结:社保基数与工资不符侵害劳动者长期权益,及时保留证据并依法**至关重要。若单位拖延或拒绝纠正,果断申请仲裁是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