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与社保基数不一致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处罚主体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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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需承担补缴、滞纳金及罚款等责任。
- 法律依据 :社保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否则将面临补缴、滞纳金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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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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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要求 :需按实际工资基数补缴差额,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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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 :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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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逾期不缴可被处以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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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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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部门将依法调查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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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或诉讼
若协商或投诉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100%支持),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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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工资发放地与社保缴纳地不一致时,以工资发放地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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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新入职员工首年基数可能按合同工资确定,后续会调整至合理水平。
用人单位需严格按实际工资基数缴纳社保,否则将面临经济处罚及法律追责。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