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评审费发放的管理办法主要涉及科研项目评审费、咨询费、讲学费等不同类型费用的标准与发放规范,具体如下:
一、科研项目评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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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科研项目
依据财政部《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执行,校外专家评审费在纵向标准基础上可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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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科研项目
参考纵向标准,校外专家评审费可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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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评审费
校外专家参照纵向标准执行,校内专家按相同级别标准的50%发放。
二、其他类型评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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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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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技术职称:每半天最高1000元,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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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按学校统一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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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讲评时间≤2小时:200元/人;2-4小时:300元/人;4-8小时:600元/人。
三、发放原则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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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 :严格按财政部及地方财政部门规定执行,禁止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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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控制 :费用标准需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横向项目可适当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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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管理 :科研项目评审费、咨询费、讲学费需分别备案审批,避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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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重复发放 :同一项目复审专家不重复支付评审费。
四、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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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评审费用管理制度,加强审批和监督,确保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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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活动应避开法定节假日,中止时按100元/人发放。
以上管理办法综合了财政部及地方财政部门的规定,具体执行中需结合项目性质和学校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