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不可以审核记账凭证,这是会计基础规范中的明确要求,核心原因在于职责分离原则——出纳负责资金收付,审核凭证属于会计监督职能,必须由不同人员担任以确保财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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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冲突风险
出纳直接经手现金和银行账务,若自行审核凭证,可能掩盖操作失误或舞弊行为,例如重复报销、虚构支出等。 -
内控基本要求
企业内控制度强调“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钱”,审核需由会计或独立稽核人员完成,形成交叉监督,避免单一岗位权力过大。 -
法律与行业规范
《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均规定记账凭证需经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出纳作为执行者无权自我复核,否则审计时会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
特殊情况例外
小微企业人员紧张时,可由老板或财务负责人兼任审核,但出纳仍不得参与,且需保留完整审核痕迹备查。
财务工作中,严守岗位分工能有效降低风险。若发现出纳审核凭证的情况,应立即纠正并追溯检查相关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