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近期食品安全警示案例的整理,涵盖多起典型违法事件及处理结果:
一、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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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某中学服务部食品案
2024年5月,该中学服务部销售的食品经检测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被责令改正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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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某中学食品进货记录案
2024年3-4月,该校食堂未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账,2024年4月复查时仍未整改,被罚款并责令改正。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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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某案
2022年,被告人在食用农产品种植中违规使用禁用农药(丁硫克百威、噻虫嗪等),导致豇豆农药残留超标。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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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某案
2020年起,被告人在减肥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止物质),2024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
三、网络销售违法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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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某贸易公司进口食品案
2023年9月,该公司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被没收违法所得266.76元并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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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某茶庄预包装食品案
2023年11月,茶庄销售未标注生产信息的白茶,被罚款6000元(含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
四、其他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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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制售冷食案 :沙河口某烤肉店2023年12月因无证经营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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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瘦肉精等历史事件 :虽为2006-2008年案例,但作为行业警示,其影响深远。
总结 :以上案例均涉及校园、网络、生产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法律严惩和监管强化,提醒公众加强食品鉴别,选择可追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