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因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食物中毒等导致严重健康损害或死亡的事件,通常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核心判定标准包括伤亡人数、影响范围和社会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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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跨省级行政区域或国际性事件,如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或需国务院介入处置。典型案例包括全国性疫情或跨国食品污染事件。 -
重大事故(Ⅱ级)
影响省内多个城市,如1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中毒且出现死亡病例,或学校、重大活动中50人以上中毒。例如区域性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
较大事故(Ⅲ级)
市级范围内,如100人以上中毒或10人以下死亡,常见于局部食品污染或企业生产事故。 -
一般事故(Ⅳ级)
县级区域,30-100人中毒且无死亡,多为小型餐饮或食品加工环节疏漏引发。
食品安全事故危害深远,需加强预防与应急响应,公众应关注食品来源与卫生条件,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