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 连续两年 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予以辞退,而非连续三年。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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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条件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公务员,机关可以依法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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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年的情况
若为连续三年考核不称职,属于严重不胜任工作情形,可能面临降职、免职等处理,但 不直接适用辞退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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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总结 :连续三年不称职的公务员不会直接被辞退,但会面临更严厉的纪律处分或职务调整。建议公务员针对考核结果积极改进工作表现,避免触发辞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