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 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不直接导致辞退 ,但属于严重不胜任工作情形,需结合其他程序处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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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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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 :规定连续 两年 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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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明确连续 两年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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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仅允许在 试用期内 或 经培训/调岗后仍不胜任 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需先进行培训或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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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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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后,单位应先进行 培训或岗位调整 ,若仍不胜任,方可依法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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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考核不合格属于严重不胜任工作情形,可能面临 降职、解聘或终止劳动关系 ,但需依法定程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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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规定
- 医疗等特殊行业对医师资质要求严格,如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可能直接撤销执业资格,但此规定不适用于一般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总结 :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不直接触发辞退,需先通过培训或调岗改善表现,仍不达标再依法处理。具体操作以《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