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不在本村,依然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使用权,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一、继承条件
- 房屋产权清晰:宅基地上的房屋需拥有合法产权,继承人才能申请继承。
- 房地一体原则:继承房屋的可依法继承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 继承人身份合法:继承人需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二、继承限制
- 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脱离房屋单独继承。
- 房屋处理限制:继承后,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或扩建,若长期闲置或不可居住,宅基地可能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三、办理继承所需材料
办理继承登记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房屋产权证书;
- 完税证明;
- 继承权公证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四、特殊情况
若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继承人需先完成房屋的首次登记,再办理继承手续。
五、总结
户籍不在本村但符合继承条件的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使用权。继承过程中需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