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
房屋过户需先前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 (通常为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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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房屋过户需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 办理。该部门负责不动产登记,确认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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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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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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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登记 :部门审核材料后,完成房产过户登记,核发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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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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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 :需在房管局完成登记后,到税务局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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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部门 :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时,需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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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房屋过户的核心办理部门为县级以上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其他手续需配合税务、土地等部门协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