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产房过户流程可分为以下五个核心步骤,具体如下:
一、申请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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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买卖双方需签订《出售合同》和《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并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合同等材料向房管站或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提交过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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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单位审批
若涉及原承租人变更,需取得公产房产权单位或受托人的同意,并提供书面申请及审核表。
二、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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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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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品房:不满5年需缴纳营业税、个税、契税、印花税;满5年免营业税和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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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需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如适用)等,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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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税款
完成税费缴纳后,凭缴费凭证到房管局或财税部门办理后续手续。
三、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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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合同、税费凭证等材料至房管局或房产登记处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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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新证
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过户。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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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 :若需**,需先通过银行面签审批,再按流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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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 :过户后需按规定缴纳或补缴房屋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及天津市公产房相关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