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人开设的两个公司是否关联,需根据具体经营关系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
存在关联关系
若两家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则属于关联企业:
-
一方对另一方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如投资控股、管理参与等);
-
同为第三方控制(如同一集团旗下企业);
-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联。
-
-
不存在关联关系
若两家公司独立经营,且不存在上述控制或利益关联(如无投资、无控股关系),则不属于关联企业。
法律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的独立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定义关联企业。
总结 :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是否关联,需结合具体业务关系判断,不能仅凭法人身份直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