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行业强制,其他行业鼓励
安全生产责任险(安责险)的投保范围根据行业风险等级和监管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强制投保范围(国家规定高危行业)
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及多地政策文件,以下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责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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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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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不设储存场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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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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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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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冶炼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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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 (含市政工程和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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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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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使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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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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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企业
二、鼓励投保范围(其他行业)
除上述高危行业外,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鼓励投保 安责险。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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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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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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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企业等
三、保障范围
安责险的保障范围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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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伤亡赔偿 :包括被保险人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从业人员伤亡(含临时聘用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及第三者人身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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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赔偿 :覆盖企业财产及第三者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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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外费用 :包含事故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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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对象 :以企业全体从业人员为保障对象,不因用工方式(如劳务派遣)或岗位差异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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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投保后果 :高危行业单位若未依法投保,可能面临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
五、政策趋势
近年来,安责险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部分地区(如山东、江西)通过政策文件明确将更多行业纳入强制投保范围。建议企业根据自身行业风险等级,及时咨询保险公司或监管部门,确保合规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