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无法领取补偿金,但若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欠薪、未缴社保等)而“被迫辞职”,则有权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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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原因辞职无补偿
以“家庭原因”“职业发展”等个人理由主动离职的,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需注意提前30日(试用期3日)书面通知,否则可能需赔偿公司损失。 -
单位违法可主张补偿
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并索要补偿:
- 拖欠工资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 提供恶劣劳动条件或损害劳动者权益;
- 以暴力、威胁等手段****。
- 证据是关键
“被迫辞职”需留存工资条、社保记录、书面通知等证据,否则可能因举证不足败诉。口头辞职或模糊表述(如“个人原因”)会导致无法主张权利。
提示:离职前务必评估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并规范提交书面解除通知,明确引用法律条款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