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辞退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分为直接解除和提前通知两类情形:
一、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无需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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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要求的员工,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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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包括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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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职或犯罪行为
因严重失职导致重大损失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用人单位可直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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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建立其他劳动关系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且拒不改正的。
二、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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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无法从事原工作或经调整岗位后仍不胜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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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整无效
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无法胜任工作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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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如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等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经协商未达成变更协议的。
三、经济性裁员情形(需提前30天说明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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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或经营困难
用人单位需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裁减20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员工。
注意事项 :所有解除情形均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除经济性裁员外),具体标准按员工工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