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可以因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包括迟到)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合法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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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明确且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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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在《员工手册》等文件中明确迟到次数标准(如“累计3次旷工/5次迟到”),并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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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行为需达到“严重”程度,如多次旷工、严重失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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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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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前需书面警告、通知工会并保留证据(考勤记录、书面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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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可能需支付赔偿金(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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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见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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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标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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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以迟到次数直接开除,未结合工资结构扣除(如全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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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民主程序或未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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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
- 无考勤记录、书面警告等证明材料。
三、建议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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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度管理 :首次警告→多次警告无效后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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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与救济 :解除前明确告知后果,协商无效可申请劳动仲裁。
案例参考 :某员工累计迟到10次被开除,若企业满足上述条件且程序合法,仲裁可能支持解除;若未达标或程序违法,则需支付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