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能够管理个人拖欠工资问题,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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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察与处罚
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投诉,调查核实后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不支付,可加付应付金额50%-100%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和《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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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解决与追责
劳动局可协调相关部门追讨欠款,对恶意拖欠者依法处罚,保障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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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途径补充
若协商或行政处理未果,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意事项 :投诉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材料,以提高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