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离职不让走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单位批准。若工厂强行阻挠,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以下是具体应对措施和注意事项:
-
确认法律依据
正式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提交书面离职通知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工厂以“未批准”“未招到新人”等理由拒绝均无效,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强制留人。 -
保留关键证据
留存离职申请提交记录(如邮件、OA系统截图)、与工厂沟通的录音或聊天记录,以及工作交接完成的证明。这些是后续**的核心证据。 -
分步骤**
- 协商:明确告知工厂其行为违法,要求限期办理离职手续;
- 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监察部门可责令工厂改正;
- 仲裁/诉讼:若投诉无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出具离职证明、结算工资并赔偿损失,仲裁时效为1年。
-
特殊情况处理
若工厂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暴力胁迫等情形,可立即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社保和档案转移问题可要求劳动部门介入处理。
提示:**过程可能耗时,建议优先协商并同步寻找新工作。遇到威胁或扣留证件时,可直接报警并联系法律援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