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支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时仍有权要求支付工资。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工资支付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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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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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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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需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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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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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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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满一个月未签的,需支付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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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辞职时工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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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时间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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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依据 :按实际工作天数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核算,不得以未签合同为由拒绝支付。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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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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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试用期3天、其他情况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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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导致离职,可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入职第2个月起算,最多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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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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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未经许可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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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赔偿不影响劳动者获得已提供劳动的工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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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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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无果时 :可通过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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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留 :保留工作记录、工资条、通讯记录等证据,支持主张。
未签合同辞职时,劳动者仍有权获得应得工资,但需注意离职程序和可能存在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