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女职工临近退休时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核心结论
女职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时,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存在严重违纪情形时除外。
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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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期限
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旨在保护临近退休女职工的就业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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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
若女职工存在以下严重违纪行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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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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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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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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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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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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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标准
若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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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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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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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标准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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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上述规定综合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不得解除的情形)和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可解除的情形)。